10月15日,青海省财政厅、【登录查看】发布《优化省本级非集中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通知》(青财采〔2025〕182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事项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工作效率。其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场交易,《通知》要求,预算金额超过青海省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且以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进入省数据局设立的交易场所>开展招投标活动,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通过政采系统提前预约开评标场地,并严格遵守交易场所管理规定和评标现场秩序。原文如下:【登录查看】关于优化省本级非集中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通知青财采【2025】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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