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号)要求,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