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桂东县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 知县直机关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确定《桂东县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桂东县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和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一、采购目录(一)货物类1、交通工具:所有机动交通工具;2、电器设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