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知奖办发〔2025〕1号)要求,经对接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拟推荐我市参评第四届【登录查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登录查看】至1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登录查看】通讯地址:【登录查看】附件:第四届【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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