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区内采用“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加快村民回迁,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试行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房(含住宅和物业)、独立用地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公益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优化若干措施:一、灵活认定项目施工许可用地手续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主体可凭农转用手续(含建设用地批复、建新方案批复)及补偿费用已到位证明文件、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作为用地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通过其他途径完成土地转用手续的项目,经规划国土部门或城市更新部门认定,属于具备合法用地手续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