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浙江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增负荷可通过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重点支持有机硅、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能源汽车、风电制造、氢能、数据中心、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等绿色用能需求大的企业,优先支持负荷调节能力强、源荷匹配较好的产业项目。新增负荷不含存量负荷增容、迁址、过户等。已报装但供电方案尚未答复或配套电网工程尚未批复立项的用电项目可作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原则上不产生直接电气连接。列入绿电直连建设计划的集中式光伏项目视作纳入集中式光伏年度建设计划;新型储能项目视作纳入各设区市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