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他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财购〔2023〕195号)文件规定,提供《【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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