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及《【登录查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府〔2013〕121)的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登录查看】下午【登录查看】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501会议室召开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房、临时建筑及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经认真研讨,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房、临时建筑及限额以下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部分听证代表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纳部分意见并说明理由,经修改完善后将继续完善有关发布流程。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