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活动 ,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以下简称 “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程咨询、代建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其 招标代理活动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业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 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 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