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登录查看】(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