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抚财字[2021]226号)
2021-11-16 00:00:00
当事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登录查看】室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要求,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2020年代理的抚松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等5个项目实施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抚松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存在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无采购人代表授权函的问题。以上事实由你公司提交的招标文件、存档资料、专项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为佐证。你公司上述问题不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采购人委派代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