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财﹝2020﹞318号辉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登录查看】: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19]755号)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登录查看】至【登录查看】,对你公司代理的辉南县2018年,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出你公司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以下处理决定:一、违反政府采购法的事实和证据你公司代理的信息公告内容不完整,逾期未退还保证金,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细致。这些事实由你公司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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