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延州财采﹝2024﹞12号)
2024-05-17 00:00:00
【登录查看】: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在2022-2023年度代理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1个以及其他问题5个,现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收取没有法律规定的保证金。“延边州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设备建设项目(二期)”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收取质量保证金。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的规定。二、其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