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你单位于【登录查看】送达的针对“【登录查看】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项目(四次)”(项目编号:P5223【登录查看】)的投诉书收悉。经审查,投诉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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