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处理处罚决定书

2020-08-14 00:00:00

浙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决定书黔贵安管财采处〔2020〕3号当事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依法对你公司代理的“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项目编号:HSH-SG(公竞)-【登录查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本单位发现问题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如下:一、存在问题根据你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及有关资料反馈,由于你公司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登录查看】该项目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公告中采购预算金额信息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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