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处理决定书雷财决〔2020〕2号【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9〕9号)要求,【登录查看】年度农低保户季节性缺粮、特困人员救助粮采购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代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中存在合同公告时间超期情形,根据政府采购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我局对你单位上述情形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8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30条之规定,现对你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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