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罚决定书

2020-03-18 00:00:00

浙江

【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罚决定书纳财处[2020]9号单位名称:纳雍县骔岭镇人民政府地址:纳雍县骔岭镇人民政府一、违法事实:根据《【登录查看】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9〕9号)要求,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你单位采购纳雍县甘田河腰岩段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发布合同和验收结果公告的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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