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纳财罚〔2020〕2号违法单位:纳雍县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地址:纳雍县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一、违法事实:【登录查看】,我局针对【登录查看】的审计结果(毕市审报【2019】29号)进行调查,经核实纳雍县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人民政府2016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采购管材设备未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情况属实。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黔府办发[2015]46号规定。以上事实有你单位提供提交资料等佐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于...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