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财采处〔2020〕1号仁怀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罚决定【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9〕9号)要求,【登录查看】月,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发布合同公告的问题。以上事实有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经签字(盖章)的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在案佐证。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