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意见

2020-02-25 00:00:00

浙江

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意见书黔贵安管财采处〔2020〕1号【登录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及《【登录查看】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采〔2019〕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单位检查小组依法开展了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情形。综上,提出如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政府采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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