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登录查看】]泰财购罚决〔2025〕33号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泰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泰和县乡村振兴局)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泰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泰和县乡村振兴局)在泰和县2024-2025年防贫保险项目(项目编号:赣兴采2023DZH620)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泰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泰和县乡村振兴局)限期改正,决定给予泰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泰和县乡村振兴局)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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