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第14条以及财政部《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第(三)(四)(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登录查看】元。丹巴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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