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登录查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登录查看】、地址:郊区荫营东大街18号二、基本情况在2022年度“2022年郊区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政府采购中,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三、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四、处罚日期:【登录查看】五、执法机关信息1、执法机关:【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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