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4-06-30 00:00:00

山西

【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同财购〔2023〕11号)文件要求,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采购文件中未明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九条有关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阳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阳高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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