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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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绵竹市农业农村局住所地(住址):绵竹市剑南镇【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存在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行为。三、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八)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本机关决定责令绵竹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整改。绵竹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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