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安岳县2024年花卉苗木采购项目(N512【登录查看】55)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安岳县城镇园林管理所存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安岳县城镇园林管理所进行整改。安岳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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