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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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39个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项目全程技术服务(N512【登录查看】16)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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