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发现中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本机关决定:责令中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进行整改。中江县财政局【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