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安岳县消防救援基层基础力量建设项目(N512【登录查看】08),木门寺消防改造(N512【登录查看】40),实施2024年补充教学等设备采购项目(N512【登录查看】95)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存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安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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