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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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安岳县消防救援基层基础力量建设项目(N512【登录查看】08)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安岳县应急管理局存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一)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安岳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整改。安岳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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