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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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登录查看】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2【登录查看】79)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登录查看】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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