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登录查看】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理项目(N51【登录查看】39),罗江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二次)(N51【登录查看】45)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登录查看】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