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智合联创(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电话:【登录查看】通讯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与富平道交叉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附件:智合联创(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色母粒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