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执行情况后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

2025-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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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begin--\u003E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登录查看】法》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对《【登录查看】化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的过程和方式《【登录查看】化规划(2022—2035年)》于【登录查看】起施行,现实施已满一年,应当评估实施效果。市发展改革委系该《规划》的责任部门,因此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实施后评估。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总结分析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判断是否实现了出台目的,是否需要修订或废止。我委采取了书面征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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