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 |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能认定投标无效吗?

2025-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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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问:公开招标货物项目中,招标文件未针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应进行优先采购的产品设置评审优惠,中标结果有效吗?答:该行为构成程序违法,财政部门可依法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甚至罚款;是否推翻中标结果,取决于“未设优惠”是否实质性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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