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园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标识)投诉处理决定书黔财采〔2025〕98号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正阳园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标识)”(项目号:QIJ25A0075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QIJ25A00752采购时间:【登录查看】二、项目名称:正阳园区产城融合协调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标识)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登录查看】法定代表人:王志旺委托代理人:无联系方式:【登录查看】--\u003E地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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