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2-11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大邑县出江镇公立卫生院住所地(地址):大邑县出江镇新街16号二、基本情况经调查,大邑县出江镇公立卫生院在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采购项目(N51【登录查看】01)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合同内容不完整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第(八)项,“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七)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