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登录查看】财政厅官网上,有网友就质疑成立后,应该依次递补还是重新招标的问题进行了咨询。网友提问:在一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政府采购活动中,有5个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期内,由于中标候选人1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被其他投标人质疑成立后,发布了中标更正公告,但中标候选人2提供的货物也为大型企业制造被质疑成立,还剩3个合格的投标单位,那新的中标候选人应该继续发布更正公告顺延递补还是得重新招标。【登录查看】财政厅答复: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