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对【登录查看】食堂(项目招标编号:E45【登录查看】92001)的澄清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与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工程缺陷责任期限前后不一致,统一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为准。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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