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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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服务(N51【登录查看】08)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登录查看】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登录查看】进行整改。【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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