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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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发现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七)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整改。绵竹市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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