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惠莞高速公路【登录查看】,临时用地批文号为:紫自然资函〔2020〕249号。该临时用地期满后,土地复垦义务人【登录查看】.4472公顷土地进行了复垦。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资料审核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后,认为复垦后的土地符合土地复垦标准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拟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从【登录查看】起至【登录查看】止。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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