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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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县城区建筑垃圾分拣场地建设项目(N51【登录查看】034)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本机关决定:责令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整改。宣汉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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