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财政部门对历年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借助大数据巡检发现A公司、B公司同时参与了坎门某物业项目、大麦屿某物业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均未中标,且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客户端版本号、公网IP地址等数据完全一致的情况,涉嫌串通投标。通过数据取证、电子资料检查、笔录问询及现场勘查,财政部门确认拥有该网卡及硬盘的设备属于A公司,为法定代表人自用电脑,同时两家公司在两项目中的资格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均拥有完全一致的非系统默认用户名。据此,财政部门认定A公司、B公司在案涉物业项目中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A公司、B公司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