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登录查看】室委托代理人:张柱桥电话:【登录查看】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我公司于【登录查看】收到你公司邮寄送达的关于“那马镇那僚村智慧农业培育研发基地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G1-080071-GXHS)”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分当中的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安装方案,质量保证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以上评分项当中的评分内容的量化指标都没有量化细化。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详见附件《质疑函》中相应内容。质疑事项1答复:评分量化指标并非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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