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对绵竹市全域空气质量监督能力建设(N51【登录查看】99)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登录查看】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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