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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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天网一、三期租赁服务(N51【登录查看】69)实施财政监督,发现【登录查看】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责令【登录查看】进行整改。【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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