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发现【登录查看】在“非机动车停车定位杆、隔离护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ZFCG(2017)017-1号)”中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未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本机关决定:责令【登录查看】进行整改。【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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