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台江县方召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台财采罚〔2026〕2号二、项目名称:方召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台江县方召镇人民政府2、地 址:台江县方召镇人民政府五、基本情况方召镇人民政府【登录查看】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与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年【登录查看】万元,当事人存在“未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形。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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