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台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002二、项目名称:台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台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地 址:台江县台拱街道高速路口旁五、基本情况台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登录查看】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与台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年300万元,当事人存在“未实施政府采购”的情形。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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